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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召开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18-08-27 作者: 来源:

为纵深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8月23日下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旭龙主持召开了第五次卓尼县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联席会议,会议对各成员单位8月2日健康扶贫专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问责,并对近期健康扶贫工作领域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讨论部署,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

会议传达学习了州医改办、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转发省医改办《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元85%报销政策”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8〕12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85%”、“不合规费用”监测情况的周通报(8月13-17日)》和《卓尼县脱贫攻坚州县级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通知》。

针对8月2日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情况,会议要求,一是对保险公司要求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站“一站式”结报窗口安排工作人员,但保险公司只在县人民医院结报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其他单位仍然没有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责成保险公司立即整改,向中医院、妇幼保健站“一站式”结报窗口配备工作人员。二是县人社部门对部分村卫生室“金宝网”读卡器任未发放到位,提出了批评,要求人社部门务必在5日内将读卡器发放到位。三是卫计部门未督促完成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参照县中医院结报系统进行系统更新,提出了批评,要求卫计部门8月30日前完成工作。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健康扶贫领域各项工作推进及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但在工作当中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一是人社部门未按照《甘南州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州医改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对正常分娩患者报销医药费用。二是根据《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元85%报销政策”的通知》,保险公司需对2018年1月1日出院报销比例达不到85%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追溯补偿。但部分患者已全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兜底报销,保险公司追溯报销将出现民政兜底保障补偿金额不准确。如患者张月喜,住院总费用57627.53元,县人民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退费4234.42元,基本医保报销20000元,民政已兜底保障28220.65万元,保险公司需追溯补偿28983.4元,合计总补偿费用81438.47元。三是为确保部分药品质量,各镇卫生院需配备药品阴凉柜。四是根据药品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需对乡村医生进行健康体检。五是洮砚卫生院存在住院患者过度医疗行为要整改落实。

会议决定:一是人社部门按照《甘南州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州医改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对2018年1月1日出院的正常分娩患者进行住院费用补报。二是保险公司将追溯补报完成后的人员花名册提供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核对兜底保障资金发放是否准确,对多余发放兜底保障资金予以追回。三是卫计部门负责要求各乡镇卫生院配齐药品阴凉柜;四是卫计部门于8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健康体检,对健康体检不符合从事药品从业人员进行更换。五是卫计、人社部门联合于8月30日前将洮砚卫生院过度医疗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指出,健康扶贫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成员单位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整改力度,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建立工作推进周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周五12点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上报县健康扶贫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计局),办公室于下午4点前报县政府办。三要各成员单位之间于8月24日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新情况。四要各成员单位根据《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元85%报销政策”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8〕12号)文件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10元85%报销”政策。五要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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