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南州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 ||||||||||||||||||||||||||||||
2022-10-20 作者: 点击数: | ||||||||||||||||||||||||||||||
|
||||||||||||||||||||||||||||||
甘南州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9号“关于加大地质灾害避险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由州政府批转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州库区移民工作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舟曲县一直是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历来受到我局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先后实施完成了多个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一是近年来,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舟曲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争取,2020年落实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三批)共计7787.3万元;落实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舟曲县花园沟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目前该工程已完工。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了2021年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舟曲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040万元,其中排危除险1000万、立节镇北山滑坡治理1000万元、搬迁避让2040万元。 二是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尹弘、省长任振鹤多次现场检查指导,副省长刘长根亲自挂帅担任省避险搬迁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指导避险搬迁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向兰州新区搬迁安置1930户7778人。结合今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年实施方案,将舟曲县搬迁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群众纳入搬迁安置计划,政策标准不变,实现应搬尽搬。 三是下一步,州自然资源局积极向省厅及省上有关部门反映,建议根据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将舟曲县搬迁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7411户群众,纳入5年搬迁安置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安置房建设面积标准,加快安置点住房建设。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舟曲贡献力量。
主办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协办单位:甘南州州库区移民工作局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 2014 主办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All Rights eserved.
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6230000001 联系方式:0941—8213214
ICP备案号:陇ICP备2021000448号-1 甘公网安备 62300102000130号
本站由 :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