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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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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1231”工作法全面强化村级干部管理
发布日期:2020-01-03 作者: 来源:甘肃党建

  为全面加强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碌曲县坚持党组织领导, 发挥各类组织作用,探索实施“1231”工作法,建设了一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农牧民群众带富致富的高素质村级干部队伍。

“1”即坚持一项审查制度,把牢人员入口关。制定下发了《碌曲县村(社区)“两委”干部联审制度(试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18个机关、部门组成的联审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对16种不能、5种不宜继续担任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或候选人的情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在职村干部和村“两委”候选人联审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不能、不宜人员当选的处置给出了明确意见,对村级干部任中、离任审计提出了明确时限,使村干部队伍入口“关”扎得越来越严,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

“2”即坚持两种考核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关。一方面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查看、专项调查等形式,结合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述职评议结果,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村级干部工作绩效与报酬发放挂钩制度,健全完善分类定级、晋位提升的长效机制,根据评定等级划分报酬等级,促使村干部认真履责、为民服务。

“3”即坚持三级培训联动,提升素质能力关。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定期轮训、全员培训的村组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将村级干部和后备力量培训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了县、乡、村各级村组干部和后备力量培训任务(县一级年内组织村干部、组干部、村“两委”正职后备干部以及致富带头人集中轮训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乡镇每半年组织村干部、组干部、配套组织负责人、村级后备干部及致富带头人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村党组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党建智慧云平台” 每季度对村“两委”委员、组干部、配套组织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及致富带头人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4学时)。明确了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不断增强村级干部能力素质,不断加强村级干部后备力量培养,做到备用结合,切实提高了村级干部和后备力量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1”即坚持一人一档管理,完善信息数据库。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建立以基本信息、培训情况、任职履历、评议考核、选举任命、主要社会关系、研判结果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息档案,分级管理、动态更新,不断完善村级干部个人信息数据,为日后定向培养、分析研判提供详实数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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