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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贫困退出州级验收核查初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4 作者: 来源:

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贫困退出州级

验收核查初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精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现就做好2016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退出的州级验收、核查、初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州级验收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和省、州相关部门下发的验收指标“补充解释”进行。对拟脱贫人口开展州级抽样核查,对县市自评汇总的当年拟退出村逐村实地验收,2014—2015年退出村进行抽样验收,对拟“摘帽”县同步进行州级初验。

二、验收对象

(一)贫困人口退出核查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的责任主体为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对2014-2016年拟退出村脱贫人口进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等层次,按村和户的一定比例抽样核查。核查结果除直接用于反推测算各县市2016年贫困人口退出的州级认可规模外,还要全面检验脱贫攻坚“回头看”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州扶贫工作的精准度。

(二)贫困村退出验收

贫困村退出的验收责任主体为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本次州级验收的贫困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本次乡村自评,县市汇总上报的2016年拟退出村。二是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甘办发电〔2016〕180号)和《甘肃省2016年度贫困人口脱贫指导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6〕35号)要求,对2014和2015年已验收退出的贫困村一并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八县市共65个,采取抽样验收办法。

(三)贫困县退出初验

贫困县退出的验收责任主体为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初验。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再次确认贫困县退出时序和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要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2015年经验收拟退出的碌曲和玛曲两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列入2016年退出县,并接受国家和省级的第三方评估认定,不再重新进行初验。依据贫困县退出时序,合作市为2016年拟退出县,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依据自评结果和申请进行州级初验。

复核和初验主要采取资料审查和州级对三县市退出村验收、脱贫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方式

(一)2016年退出村验收

2016年退出的贫困村除卓尼县外,每村抽10户,其中当年脱贫户6户、2014-2015年脱贫户2户、非贫困户2户。卓尼县以南部片区为主,每村抽10户,其中当年脱贫户7户、2014-2015年脱贫户1户、非贫困户2户。

(二)2014—2015年退出村抽验

2014-2015年已退出村中,合作、玛曲、碌曲、迭部、临潭五县全部验收,舟曲县抽4村,夏河县抽2村,每村抽8户,其中当年脱贫户3户、2014-2015年脱贫户3户、非贫困户2户。卓尼县以北部片区和中部片区为主,抽11个村,每村抽8户,其中当年脱贫户1户、2014—2015年脱贫户5户、非贫困户2户。

(三)非贫困村抽验

非贫困村舟曲县、临潭县各抽6村,夏河县、卓尼县各抽5村,玛曲县、迭部县各抽4村,合作市、碌曲县各抽3村。每村8户,其中当年脱贫户3户、2014—2015年脱贫户3户、非贫困户2户。

四、验收时间

根据省上总体部署及11月4日全州脱贫验收考核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州级验收、核查、初验工作初步定于11月21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由于州级验收工作要在县市上报的拟退出人口、退出村名单及县市“摘帽”申请基础上进行,因此各县市务必要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乡层面的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按程序要求签字认定后,以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正式文件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州级验收核查工作在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州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扎西草 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赵四辈 州政府副州长

员:董永祥 州委副秘书长

杨加登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学锋 州扶贫办主任

李新平 州委农办主任

王建军 州发改委主任

尚学杰 州教育局局长

杨昌德 州经信委主任

马诚明 州民政局局长

鲁 毅 州人社局局长

扎西才让 州住建局局长

王 俊 州交通局局长

旦志保 州水电局局长

杨小青 州农牧局局长

曹世清 州文广新局局长

王 武 州卫计委主任

冷 周 州统计局局长

李志勇 国家统计局甘南调查队队长

具体核查验收工作及验收人员,从州级脱贫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织验收小组,分县市开展实地验收、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贫困退出验收核查工作指标多、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州直各相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州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乡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各县市在自验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及时给以答复,以确保在州级验收核查时对各项指标的理解和评价尺度保持一致。

(二)根据各县市初步汇总上报的拟脱贫人口和退出村规模,并综合考虑县乡工作精力、州级完成验收核查的时间节点等因素,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州级验收核查原则上采取“统一组织、分组验收、集中汇总”方式进行。初步考虑,共组成11个验收小组赴八县市实地验收(其中临潭、卓尼、舟曲三县各两小组,其他县市各1小组),每小组由州直15个部门各指派1名人员组成。州直相关部门可充分考虑各自工作性质,决定是否参加验收小组统一验收,若参加请将工作人员名单(人员不足的单位可从县上抽调)于11月15日前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若自行开展部门指标认定,请以正式函件回复,在集中汇总时将直接应用认定结果。逾期不上报名单,视为自行验收认定。

(三)鉴于州级验收核查人员队伍庞大、车辆难以统一保障的实际,请州直相关部门各提供一辆越野车并配备司机,并将车牌号码及司机联系方式一并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调配安排。车辆油耗、工作人员及司机差费补助均由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报销。

附件1:州直行业部门参加2016年度贫困退出州级核查验收初验工作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2:甘南州县(市)2016年度贫困人口退出自验汇总表

附件3:甘南州县(市)2016年度贫困人口退出自验花名册

附件4:甘南州县(市)2016年度贫困村退出乡村自评汇总表

附件5:甘南州县(市)2016年度贫困村退出乡村自评花名册

附件6:甘南州各部门关于贫困村退出指标认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7:甘南州各部门关于贫困村退出指标认定花名册

州扶贫办联系人:才让吉

联系电话:8210892 13893960898

传真:8218175 电子邮箱:602063678@qq.com

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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