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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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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七里河区等12个县区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作者: 来源:

甘政函〔2018〕1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甘肃省2017年度插花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县级自评、市级初审、省级核查验收、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七里河区、凉州区、民勤县、永昌县、瓜州县、甘州区、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西峰区、白银区等12个插花县区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12个县区退出后,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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