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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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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 来源:

(2018年9月2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甘南州扶贫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央、省、州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甘南州扶贫开发的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年度计划,提出实施规划、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扶贫重点项目的论证、审查、申报和项目实施的指导督查,负责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四)负责指导协调实施扶贫整村整乡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等各类项目,负责科技和智力扶贫工作,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

(五)负责扶贫项目资金、扶贫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和对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调查研究工作,准确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工作。

(七)负责协调开展全州社会帮扶工作,制定社会帮扶规划和方案,协调落实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协调督促对口帮扶单位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八)负责行业扶贫协调督促工作,及时掌握行业扶贫任务落实情况,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平台,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九)负责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研究,负责全州扶贫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及扶贫宣传交流工作。

(十)承担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兰州分院和省扶贫办外资项目办在甘南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和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扶贫办,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统计科、产业开发科、科教宣传科、社会帮扶科、行业扶贫协调科、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督查考核科、大数据管理科。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5名。实有人数行政22名,事业管理15名,工勤5名,离退休18人无变化。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04.08万元,支出总计 945.2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29.33万元、下降31.72%,支出减少1099.02万元、下降21.62%,主要原因是:①2017年没有州级专项互助社配套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0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0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8万元,占18.52%;项目支出434.94万元,占21

.7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8.02万元,较上年减少18.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攻坚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0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33万元,下降31.72%。主要原因:①2017年没有州级专项互助社配套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33万元,下降29.03%。主要原因:①2017年没有州级专项互助社配套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794.76万元,占1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46万元,占6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31万元,较上年减少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人员福利费没有对个人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0.96万元,较上年减少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公务车辆不够用长期租用车辆运行费增加,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7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督查检查、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车辆租用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7万元。

公务接待费 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其中:国内接待5批次35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4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通用设备支出20.6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上一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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